根据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短缺状况,经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布局调整的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在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基础上独立设置的一所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7月隶属于伊犁州政府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工作地点 奎屯市 四、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8月19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件1);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件1); (八)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附件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附件4)。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不得报考;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2.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招聘原则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及岗位条件 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8月2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10:00—8月25日20: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对政治面貌等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清晰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xjyyzyzp[at]163.com,应聘人员在面试当天须按顺序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 4.报名咨询电话:0992-6809010 联系人:柴老师 5.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仅限于2021年8月25日20: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初审时间为8月26日,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将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学院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招聘。 1.笔试方式:现场笔试。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电话、短信和邮件通知。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与《写作》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测试》占80分,《写作》占2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地点: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60%折合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主要采取主要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进行综合考核,其中试讲(80%)主要考核:①教案:主要考察教学理论、方法;②课堂教学: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结构化面试(20%)主要考核: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2)非教师岗位主要采取岗位技能测试与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其中岗位技能测试(80%)根据岗位职能主要考核写作能力、业务实操等;结构化面试(20%)主要考核: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面试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院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试讲(岗位技能测试)成绩×80%+结构化面试成绩×20% 5.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6.面试成绩须达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7.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站上公布。 (六)心理测试考核内容 1.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人员方可进入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参加心理测试或有重大心理问题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心理测试考核内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套测试题,通过考生给出的答案,了解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 (七)体检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不合格者除外)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本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择优确定递补人选。 (八)考察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报到后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其中试用期三个月,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自治区政策及我院有关薪酬规定执行。 九、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监督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 监督电话:0992-6809020(工作日10:00至20:00) 十、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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